关于举办渭南市第二届艺术摄影大赛的通知
2023年08月08日10:13 来源:渭南文艺网

渭南市摄影家协会,各县(市、区)文联:

现将《渭南市第二届艺术摄影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渭南市第二届艺术摄影大赛实施方案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地落实,努力提升“文化聚心工程”的实效,持续推进“加快文旅融合 建设华彩渭南”工作,市文联决定举办渭南市第二届艺术摄影大赛。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以“大美中国 光影渭南”为主题,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聚焦渭南红色文化、生态文化、廉洁文化、历史文化等内容,通过摄影镜头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渭南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渭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渭南市摄影家协会

大荔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大荔县艺术摄影学会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文联

(一)大赛组委会

为加强对大赛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

主 任:李军强 渭南市文联党组书记

张 力 渭南市文联主席

副主任:葛长明 渭南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振杰 渭南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王小民 大荔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安喜平 大荔县艺术摄影学会会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荔县文联,王小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赛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日常业务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5名省、市摄影家协会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

(四)监督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3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大赛的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三、征稿内容及时间

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立足渭南、辐射全国,以艺术摄影形式,艺术化展现全国人民、特别是渭南人民的幸福生活,展现建设大美中国、富美渭南的丰硕成果,生动展现人文风情、自然风光、历史遗迹、社会民生、黄河文化的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AI作品谢绝参加。

截稿时间:2023年10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胶片或是电子文件感光所得,参赛者必须保证所提交作品均为本人原创,依法享有著作权。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如有应征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参赛者承担。

2.参赛作品必须是JPG格式,SRGB色彩空间作品,宽不超过3000像素,高不超过2500像素,300dpi,大小不小于3.0MB。所有获奖作品必须提交RAW原图和JPG高清图,用于制作和展览。

3.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各地的摄影爱好者,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赛事主办方有权取消不合大赛规则的作品及参赛者权利。

4.参赛者每人投稿不超过10幅(组),大赛主办方工作成员及主要家属不得参赛。

5.主办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宣传、展览、推荐、实施使用等权利,其中包括将作品的部分或全部通过电子及其他手段修改处理和艺术加工,并用于大赛宣传或与大赛相关的媒体展示。凡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版权责任。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和证书

二等奖3名    奖金2000元和证书

三等奖5名    奖金1000元和证书

优秀奖20名   奖金500元和证书

入围奖100名  纪念证书

六、流程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10日—20日):各县(市、区)文联结合实际,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作品征集阶段(2023年8月20日—10月31日):诚邀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踊跃报名投稿。

3.收集整理阶段(2023年11月1日—11月6日):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整理、编号、登记。

4.专家评审阶段(2023年11月7日—11月17日):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5.作品公示阶段:对所有拟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表彰颁奖阶段(2023年12月):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

7.媒体展示阶段: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印制摄影画册。

七、投稿方式

1.本次大赛采取“线上投稿”,电子稿件统一发送到投稿邮箱616439145@qq.com,邮件标题注明渭南市第二届艺术摄影大赛和姓名。

2.作品命名格式:作品名+作者姓名+手机号+联系地址(电子邮箱)。

3.联系人:安喜平 13709233525 ,张鹏 186913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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